大武口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取得阶段成效-凯发网
中国禁毒网讯 近年来,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禁毒工作在区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自治区、市禁毒办的指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,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努力破解工作难题,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体系逐步完善,全区各项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成效。现结合我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毒情及社区戒毒(康复)基本情况
(一) 辖区涉毒情况。从辖区涉毒情况分析,全区10个街道办、1个镇均涉及毒品问题,其中登记吸毒人员过百人的街道有6个,(朝阳,青山,人民路,长胜,锦林,长城)社区有3个(丽日社区,锦林社区,九竹社区)。
(二)涉毒人员情况。从涉毒人员情况分析,我区涉毒人员群体庞大,且呈逐年上升趋势。一是从年龄段来看,全区在册吸毒人员1824人,男性1486人,女性338人。17岁以下6人,18-25岁224人,26-35岁418人,36-45岁761人,46-59岁412人,60岁以上3人。二是从就业安置来看,登记的就业人数有709人,就业安置率56.05%。其中自主就业654人,就业点安置1人,务农9人,企事业单位分散安置46人,公益岗位安置0人,戒毒康复场所安置0人。
(三)社区戒毒(康复)及收戒情况。从社区戒毒(康复)及收戒情况来看,我区涉毒人员在册管控1762人,除去初次吸毒(包括三年解除人员)374人。其中社区戒毒136人,社区康复290人,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79.2%,死亡77人,监狱服刑75人,强制戒毒334人。参与药物维持治疗50人。吸毒成瘾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人员32人,其中62人还需排查摸底。
(四)分级分类管控情况。全区登记在册的1762名吸毒员人员,吸食海洛因1265人,吸食冰毒539人,吸食其它类毒品89人。从社会化管控分类,其中a类32人,b类426人,c类426人,d类374人。
目前,全区共建立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领导小组11个,设立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中心11个,建立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61个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93名。
二、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开展情况
(一)领导重视,工作有序开展
1、加强领导,全面部署。2016年2月23日,大武口区召开禁毒工作会议,会议传达学习了《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制定印发了《大武口区毒品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方案》等禁毒工作文件,部署了全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。
2、明确职责,落实制度。禁毒委与成员单位、街道(镇)按照责任落实逐一签订《2016年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》,明确各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,确保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要求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3、强化督导,检查到位。加大对全区社区戒毒(康复)督查力度,采取与部分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按季度定期对全区各镇(街)和成员单位进行社区戒毒(康复)督导检查,通过审阅资料、座谈、实地查访、交换意见等办法,确保总结经验真实可靠、查找问题详实有据、交换意见诚恳服人。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10余次,通过检查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,推动了工作的开展。
(二)加强宣传,提高认识,营造禁毒工作氛围
为使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顺利开展,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目的和意义,使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宣传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方法、程序,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和积极参与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自觉性。同时,在加强对《禁毒法》宣传的基础上,通过入户调查,摸清实有人口中吸毒人员底数,以确定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对象,并逐一登记造册,督促吸毒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。
(三)建立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各项规章制度
区禁毒办结合开展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了《社区禁毒专干工作职责》、《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》、《社区禁毒专干考核奖励办法》、《社区戒毒人员守则》、《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》、《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尿检制度》等一系列的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制度、台帐,为参与社区戒毒(康复)的吸毒人员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措施,从制度上促使吸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,有效促进了禁毒工作向社会化发展。
(四)社区参与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情况
近年来,我区各社区与每一位参加社区戒毒(康复)的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(康复)协议,明确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、家属与社区工作小组的责任、权利与义务,落实吸毒成瘾检测、法制教育、药物治疗、低保救助、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措施。近三年累计签订社区戒毒(康复)协议426 份(社区戒毒136、社区康复290)。
(五)推进社区戒毒(康复),提高戒断巩固率情况
一是各街道(镇)和区禁毒成员单位对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自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,并结合各自的职责和义务,重新制定完善了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方案,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体系。
二是2015年招聘了42名社区戒毒(康复)专职人员,确保禁毒专干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,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禁毒专干进行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,一年来,区、街道(镇)共举办禁毒专干培训16期246人,有力推动了全区禁毒工作的开展。
三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。按照自治区、市禁毒委《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通知》要求,我区制发了《大武口区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并多次开展该项工作。通过排查,对符合国家政策,可纳入低保的吸毒人员纳入低保;对需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,动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。
四是深化帮教感化工作。首先是与吸毒人员建立联系制度,采取手机信息沟通、电话联系、qq聊天和适当见面等方式,组建覆盖全区的社区戒毒(康复)网络,使每个吸毒人员都纳入社会管控。其次是充分发挥社区老党员、老干部、热心人以及吸毒人员家属作用,让他们参与帮教工作,使吸毒人员回归亲情。三是区禁毒办积极开展志愿者工作,让志愿者参与到吸毒人员帮教感化工作中。
五是对无法戒断毒瘾的吸毒人员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,通过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的多形式、多渠道、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和派出所、片区等的沟通协调,使海洛因成瘾者了解并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,有效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。截止目前,我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50人。
六是区禁毒办联系区人事、民政等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,对吸毒人员开展技能培训,组织招聘会及“送政策、送服务、送岗位”等活动,不断为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就业牵线搭桥,目前共有3家企业进行了用工登记,520人次进行了求职登记,240人达成用工意向,21人成功就业,32名脱毒人员享受城市低保。
三、存在的问题
(一)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力量薄弱。一是社区服务资源不足。社区戒毒(康复)场所机构不健全,许多社区普遍存在一处场所多种功能,一个机构多份职责,缺乏明确的责权利和可有效利用的资源。目前,大多数的社区还是依赖街道办事处、司法所、居委会和派出所等社区现有的正式组织开展工作,且各类戒毒(康复)机构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,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,在工作中各自为政,各行其是,使有限的戒毒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。二是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意识与专业知识,难以提供专业化服务。同时身份难以落实,待遇保障较低,难以安心工作,流动性很大,不利于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和长效机制的形成。三是戒毒人员普遍缺乏有效利用资源的能力,他们往往和家庭、邻里、社区关系紧张,在与外界沟通和信息获得方面都存在着障碍,戒毒人群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加了社区戒毒工作的难度。四是未形成一个有效解决就业的渠道,未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的帮教氛围。在当前下岗人员多、就业压力大的形势下,吸毒人员戒毒后缺乏出路,只能靠街道和社区零散的帮助解决生活问题,吸毒人员戒毒后易复吸,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持续深入开展。
(二)执法过程不规范。一是执行程序不规范。虽然结合《禁毒法》和实际情况确定了社区戒毒的适用范围、决定执行和脱毒治疗和期限计算,但在执行过程中,对吸毒成瘾标准、疾病的严重程度、家庭监护条件标准等,理解上的不相同导致采取决定的戒毒措施也不一样。少部分戒毒决定书开具时缺项、错填,送达时间的迟缓,戒毒协议书的填写,帮教工作人员的确定等都还有待规范。二是管理工作不规范。戒毒(康复)工作是一项新兴事业,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,很多工作尚在摸索、尝试中进行,缺乏系统的工作理念,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。三是对病人的戒毒治疗欠规范。未完全按照临床脱毒、心理康复及巩固维持治疗三个阶段综合治疗的原则进行治疗,特别是康复治疗、心理治疗未能充分有效的实施,达不到相关要求,更无从谈及巩固维持治疗。
(三)评估机制尚未建立,跟踪治疗工作滞后。社区戒毒评估是衡量社区戒毒工作效能的重要标准之一。目前,对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成效还无可进行量化评估的科学手段,只能借助于戒毒人员复吸率这一单一结果来评价戒毒工作效果,对戒毒人员人格、个性、情绪、认知、生理功能及社会适应能力等的改善情况,没有科学评价手段,对戒毒工作的评估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,这也不利于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。吸毒人员流动性大,对其跟踪回访难度较大,很难掌握有关情况,同时,有关部门及社区与戒毒机构的协作配合不够,戒毒出所人员的后续帮教难落实,巩固戒毒效果难。
(四)社区民警到位率低。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相当繁重的所务工作,缺乏足够时间到社区开展工作,使吸毒人员很多相关信息不能及时沟通,档案资料不能及时更新、完善。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每月或每季度接受戒毒检测是社区社区戒毒(康复)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,必须按照社区戒毒(康复)协议规定及时进行,并把检测(尿检)报告单交到社区,但多数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未按规定完成,给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档案的及时完善带来一定困难,信息不能及时汇总。
(五)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就业困难。吸毒人员是特殊人员,不易找到合适工作,尽管相关街道(镇)、社区和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为其联系就业,但因吸毒以致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体力不好,很多工作难以胜任;个别人员即使解决了就业,却在工作岗位上出现新的违法情况,不得不再次失业;部分吸毒人员惰性思想严重,不愿就业,多种原因造成吸毒人员就业困难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(一)强化宣传,提高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社会影响
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使社会各界了解、支持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,为做好戒毒(康复)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坚持常规宣传,突出重点宣传,抓好舆论宣传,切实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戒毒(康复)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(康复)工作上一个新台阶。实现戒毒理念的转换,真正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对吸毒者的定位问题,以及对戒毒措施的转换问题,在工作中应更加注重对吸毒者的人文关怀。通过宣传营造全民禁毒戒毒的氛围,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来共同支持和参与社区戒毒,提高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社会影响。
(二)注重实效,规范运行
不断强化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支持工作,建立完善社区戒毒(康复)社会保障机制。卫生、民政、劳动、司法、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做好对社区戒毒人员的医疗护理、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低保、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、安置帮教、法律援助和法制教育、定期尿检等工作,从而为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(康复)回归社会后脱离吸毒群体、彻底解除毒瘾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和保障。要突出戒毒(康复)工作实效,充分考虑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的生理心理、行为是否得到改善。同时,从全面调理吸毒人员生理功能状态入手,积极探索消除药物依赖生理基础、达到抗复吸目标的新方法体系建设;从引入综合性心理行为康复矫治方法入手,深入探索促进吸毒者心理成熟、形成心理康复和行为改变的康复矫治新方法体系;从提高吸毒者社会适应能力入手,探索有利于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再社会化新方法体系。
(三)科学建立评估体系和社区戒毒跟进机制
一是社区戒毒的效果评估坚持客观性原则、科学性原则、系统性原则、适时性原则、标准化原则及可操作性原则,戒毒效果评估体系量化为身体健康状况、心理健康状况、道德认知、道德情感、道德行为、知法守法、就业能力等指标。二是建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,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网络,完善社区戒毒的跟进机制。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,组织干警、志愿者、社区人员等相互协作,深入社区,共同开展工作。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现状、行踪、交往状况、有无复吸诱因或迹象、是否已经偶吸或复吸等情况,以便及时调整帮教措施。为戒毒人员提供指导服务,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。通过综合治理,长期关心救教,增强戒毒康复工作的后效应,使吸毒人员真正平稳回归社会。
(四)增加专职人员,加强戒毒(康复)工作人才培养力度
《禁毒法》实施后,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就成为社区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,也是一项专业性、特殊性较强的工作,目前我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人员大多为社招和兼职人员,对戒毒(康复)工作业务不熟悉,工作较困难。今后仍需通过招录、选调等方式,引进一批戒毒康复、医疗卫生、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,按相关规定足额给社区配备专职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人员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聘请专家定期到戒毒(康复)场所开展咨询、指导。积极开展专业培训,将戒毒(康复)专业培训纳入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计划,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,定期举办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戒毒康复专业培训,不断提高戒毒康复场所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(五)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提供工作场所
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,解决工作场所是做好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的基础。目前我区社区基本没有专门的戒毒(康复)场所,给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。因此,要因地制宜,利用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场地开展工作,在有条件的社区,要逐步建立专门的工作场所,为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(六)统一信息管理标准,保证民警社区工作时间
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管理标准,确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,相关部门及时沟通,保持信息一致,有出入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,保证信息的更新和完善。公安部门要减少社区民警所务工作,让民警有充足时间到社区与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做好工作衔接,完善吸毒人员档案,通知戒毒(康复)人员及时尿检,及时补齐戒毒(康复)资料,顺利完成走访工作。
大武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